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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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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离异后又再婚的马女士想找个家庭寄养儿子的消息见报后,约有20多个家庭致电晨报,表示他们愿意抚养这个孩子。不过,也有不少市民质疑马女士的做法欠妥,认为金钱买不来亲情,母爱无可替代,马女士的做法有推脱责任的嫌疑。
在某中学任职的包先生称,他和爱人都是专职教师,业余时间喜欢研究青少年心理,将“问题少年”教育好是他们夫妻的乐趣。包先生称,他们的孩子在外地上学,家里没有任何负担,愿意将马女士的儿子收在自己家中抚养,以他们多年的教学经验来对这个孩子进行心理上的“调理”。
市民王女士称,她的丈夫是做生意的,一般情况下回家很晚,儿子也已长大成人,每天都有自己的安排,她本人从事广告业,时间相对自由一些,晚上一般都是她一个人在家。王女士表示自己很会关心孩子,也很善于和孩子交流、沟通,马女士可把儿子寄养在她家。
市民汪先生称,他朋友是位老师,看了报道后有个想法,既然亲生父母的家孩子待着都不合适,不如干脆让他远离徐州,换换环境或许会好点,如果马女士愿意,他可以把孩子带到济宁的一所职业学校去,也可学个一技之长。
市民方女士则认为,将孩子寄养在别人家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况且,亲生父母就在身边却将他寄养到别人家,孩子更容易产生被抛弃的心理,所以,马女士不妨顺应孩子的爱好,给他找一所能学习电脑知识的寄宿式学校,这样效果可能会更好。
想抚养马女士儿子的热心家庭很多,大约有20多个,但是,也有部分市民对马女士的做法提出质疑。
市民任女士打来电话称,马女士让别人带孩子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有钱不能给孩子亲情,孩子需要的是温暖,是亲情,是父爱和母爱,这种感情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马女士不应该为了挽留现任丈夫而放弃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
市民袁先生让记者一定要向马女士转达几句话,即金钱买不来亲情,母爱也无可替代。14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期,性格比较叛逆,此时更需要父母的关怀和引导,马女士的做法有推脱责任的嫌疑。而且,亲生父母近在咫尺,都有抚养能力,却把孩子推到另一个家庭里去,这样做很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会起到好的教育效果。教育和关爱孩子是所有为人父母的责任,希望马女士千万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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