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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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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少儿艺校违背办学初衷,擅自举办或变相举办文化类补习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少儿艺校学习,存在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等现象。为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对市区少儿艺校进行清理整顿。
从9月1日起,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少儿艺校一律停止办学。市区不再设立区少儿艺校总校,原各区少儿艺校总校及所辖办学点一并撤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少儿艺校撤销后的善后工作,搞好资产和财务交接,凡已提前收取的下学期费用,一律全额退还给学生,同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少数传统项目学校举办的具有特色的特长班可以保留,但须由学校重新申报,市、区教育部门从严审批。在公办学校内办学的各教育培训机构从9月1日起一律暂停办。各教育培训机构重新申报,由市、区教育部门重新确认。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对违规继续举办少儿艺校的学校,要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对违规继续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定为年检不合格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资格。各校要严格执行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苏教监〔2007〕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徐教〔2007〕42号)规定,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竞赛班等,不得将校舍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名目的文化辅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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